县人民检察院:
平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审议通过,
任命:
郝瑞冬为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孙代亮为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武照明为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