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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晋中市司法局 在平遥县人民检察院调研人民监督员工作
时间:2023-12-07  作者:胡婉婷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能力,更好发挥监督作用,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2023年12月4日下午,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晋中市司法局组织介休、祁县、平遥三个市、县14名人民监督员在我院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调研,进行现场观摩和交流学习。

调研组一行现场观摩了我院一起拟不起诉案件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及办理情况,阐明了拟作不起诉的事实理由与依据,充分听取了人民监督员、律师、侦查人员及犯罪嫌疑人所在村委的意见,人民监督员发表监督意见。

随后,召开座谈交流会,人民监督员结合观摩案件和自身工作实际,畅谈了对检察工作的认识体会、意见建议以及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市院案管办主任魏伟表示虚心接受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并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对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做好提前沟通,确保监督质效。要做好提前阅卷工作,让人民监督员熟悉案情,保障监督效果。二要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监督规范。要熟悉听证等监督流程,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监督事项,充分保障听证参与人员的各项权利。三要探索多元监督,提高监督广度深度,拓宽监督范围,创新监督方式,努力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

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王志兵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意义进行了深入阐述,结合工作实际对人民监督员履行好监督职责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一要充分认识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提升履职主动性;二要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履职质效;三要提高责任意识,扛起监督责任重担,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同时建议检察机关要持续加强业务工作保障,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提供便利条件,通过多方共同努力,将人民监督员工作做好做实做强。

检察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是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下一步,我院将切实用好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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