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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好家风|我院王瑞红家庭被评为2023年度晋中市“最美家庭”
时间:2024-03-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瑞红的家庭荣获2023年度晋中市“最美家庭”称号。

王瑞红2010年进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第三检察部主任,爱人是平遥县公安局一名人民警察,夫妻二人虽然职责不同,但他们坚守共同的法律信仰,恪尽职守,互关互爱,互勉互励,为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爱岗敬业,共同进步

王瑞红先后就职于第一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作为一名检察官,她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坚持在求知中增长才干,处理案件不枉不纵,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努力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维护当事人利益,2010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600余件,涉案人数900余人。办理刑事案件中,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认真落实各项司法政策,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优势,将追赃挽损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结合起来,因案施策,因人施策,做好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工作,为国家或个人挽回损失共计60余万元,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负责第三检察部工作以来,以精准监督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践行民事行政检察使命和公益诉讼检察使命。组织部门干警开展“危险废物处置情况排查”“养老院食品安全”“文物保护”等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以“检察蓝”守护了“生态绿”、“夕阳红”,以“小切口”推动了“大治理”,以“办实事”实现了“暖民心”,经验做法被《山西法治报》予以刊登。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要抓手,积极采用监督纠正、公开听证、促成和解等多元化化解方式,着力促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年未解决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的某某公司欠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为国家挽回国有财产损失400多万元,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予以刊登。构建的土地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类案监督模型在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荣获二等奖。从检工作以来,她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无私奉献着自己的光和热,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爱人李兆柱作为一名警察,把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全作为神圣使命,坚持着自己的信念和原则,与自己的妻子一样,在自己的法律事业中拼搏和努力。每天面对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民事案件,他都一丝不苟,认真调查,详细掌握证据,坚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人民安全,同时积极促进调解,维护社会的和谐。2018年从警以来,共处警1000余次,查办各类行政案件100余次,化解各类矛盾200余次,侦办各类刑事案件10余次,三年荣获先进个人,被市局评为实战练兵先进个人,2022年被省厅聘为山西省公安机关警务实战蓝军教官团成员,2023年6月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互敬互爱,相互支持

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夫妻和睦是家庭和谐的基础。王瑞红夫妇在日常的生活中始终互相尊重对方,相互理解、相互支持。2021年,王瑞红工作很忙,经常加班到很晚,单位离家比较远,她不敢一个人回家,每当这时,她爱人总是接她回家。去年的疫情,她爱人50多天没有回家,老人和小孩都感染新冠病毒,王瑞红一个人照顾老人和小孩,但一点怨言也没有,她想:守护好家便是对爱人工作最大的支持。

尊敬长辈,家庭和睦

百善孝为先!良好的家风是温情的土壤,王瑞红夫妻孝敬双方父母,尊敬长辈,宽容谦让,和邻里关系和睦,对孩子严慈相济、宽严有度;在他们的培养下,孩子彬彬有礼,阳光开朗。结婚十年来,夫妇两人对老人嘘寒问暖、关怀备至,老人也打心里爱护晚辈,不仅无条件支持年轻人的工作,还包揽家庭琐务,帮他们带小孩,接送孩子上学,尽量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一家六口人走到哪就把和谐、幸福带到哪。十年的家庭生活,夫妻就像坚毅的舵手,把家庭的小船驾驭往幸福的彼岸,左邻右舍、亲朋好友都说从他们的家庭看到了“家和万事兴”的真理。

绿色生活,热爱公益

王瑞红家庭具有强烈的环保意识,崇尚绿色生活,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政策、法律法规。王瑞红作为一名从事公益诉讼的检察官,她在工作中侧重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每年要办理大量的关于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而她的爱人在工作中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能在电脑上完成的工作绝不浪费纸张。她的爱人在生活中不抽烟,最大的业余爱好就是种绿色植物,在他们家最惹人注目的便是阳台上葱葱郁郁的一片,净化了空气,陶冶了性情。孩子们深受爸妈的影响,从小就养成了不乱扔垃圾、自觉学习垃圾分类知识等绿色好习惯。

志趣相投心相通,警检携手铸忠诚。这便是王瑞红一家的故事。

家是最小的国,国是千万家。家庭是承载社会文明的基本单元。我院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引导干警见贤思齐,崇德向上,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以良好家风涵养新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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