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后,我院严格按照《山西省县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部署要求,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上级核定的内设机构设置数量,我院合并成立五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各部由院领导兼任部长或分管。人员已全部调整到位。目前,各部工作运行良好。